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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7-22    来源 : YPH    1703 返回上一层
    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,本项目于2024年7月16日签订合同确定了编制单位,现对《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小麦地尾矿库四期工程》环境影响评价须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。
    一、建设项目名称、 选址、 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    项目名称: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小麦地尾矿库四期工程
    项目选址: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海口产业园区小麦地尾矿库
    建设内容: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小麦地尾矿库四期工程新增占地约68亩。云南磷化集团限责任公司200万t/a磷矿采选工程项目于2005年9月6日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核准(云发改工业[2005]839号,核准内容第四条项目建设规模中明确了配套尾矿库(总库容1350万立方米)等辅助和公用设施。根据其库容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,结合尾矿库的使用现状、地形条件、坝体安全性等因素,本次四期工程拟加高7m至标高2164m。四期工程由2157m加高至2164m标高,全库容增加235万立方米,尾矿库总库容达1347万立方米(不超过云发改工业[2005]839号核准的总库容1350万立方米),总坝高达92m,仍属三等库。四期工程增加有效库容约200万立方米,按照浮选厂规模,年排入尾矿约93.3万立方米/a,可满足选厂生产服务年限约2年。
    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;联系人:孙经理,电话:15887126015/0871-68596737。
    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  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    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: 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
    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 

    1、电子邮箱:Weibin.sun@yph-group.com;

    2、电话/传真:15887126015/0871-68596737;

    3、通讯地址:云南省西山区海口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。


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
2024年7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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